
为确保人社公共服务中心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时刻处于完好有效、正常运行状态,保障人社公共服务中心大楼整体消防安全,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办公室对人社公共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根据内控制度要求开展采购,现将
(六)每年派出至少一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作为讲师配合人社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最少两次消防知识安全讲座及演练。
6.最近2年内未受到暂停开展消防维保业务、暂停维保资质的行政处罚;并承诺在维保合同有效期内仍能取得相应维保资质。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方式:投标人须到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6号四楼428室领取采购文件。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不需要提交保证金。
服务商应于2026年8月4日上午11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到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6号南宁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四楼428室。联系人:吴业军、崔雯;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意事项: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到后递交响应文件;或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到后递交响应文件。
本次采购将于2026年8月10日下午17时00分前(时间待定)在南宁市星光大道6号南宁市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办公室4楼401会议室评审。
每年派出至少一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作为讲师配合人社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最少两次消防知识安全讲座及演练。二、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