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涉及城西站迁建厂房(含地基工程)及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并对原站址进行周边道路整理环境整治及生态恢复等。
2.5招标范围:海盐县武原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设施提升项目—转运站改造项目(城西转运站迁建项目)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调整、工程勘察、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合同签订后20 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30 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30 日历天(含)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中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含)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③和④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环卫)类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如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环卫)类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的人员,投标人在项目组成员中必须另配备一名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13日14时00分,通过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武原街道公园路71号(南环便民服务中心)3楼333开标室。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招标人:海盐县慧舟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③和④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复印件)
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环卫)类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如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环卫)类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的人员,投标人在项目组成员中必须另配备一名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证书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代替,且在有效期内。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进浙备案证明、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4、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其余部分可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章。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